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江苏艾弗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涉及企业保密技术的部分章节在征求意见稿全文中不予公开。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张家港市南港诚明化工有限公司工业盐资源化利用项目。
选址选线: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华达路9号,张家港市南港诚明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现有项目情况:现有项目包括《张家港市南港诚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磷酸三乙酯8000吨搬迁扩建项目》及其重新报批、《张家港市南港诚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N-丙烯酰吗啉、副产1205吨苯甲酰氯、360吨3-氯代丙酰氯、100吨丙烯酰氯、430吨氯化钠、25吨胶黏树脂项目》。现有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管至张家港胜科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所有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理。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投资500万元,不新增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依托厂区现有车间,新增回转窑、冷却器等设备,采用高温加热、骤冷等工序将现有项目产生的干燥残渣制成工业六聚偏磷酸钠。本项目建成后,工业六聚偏磷酸钠的年产量为250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江苏艾弗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赵刚 18606249875
建设单位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华达路9号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扩建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为项目附近的环境敏感目标,包括中德社区、晨阳村、东海粮油等。
(五)公众意见表及报告书
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提交途径:①信函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华达路9号;
②电子邮件地址:2320287597@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公参意见表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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